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位于许昌市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,《许昌三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40千吨/年石墨电极(焙烧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由河南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于2014年12月编制完成,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12月以“豫环审[2014]576号”文予以批复。
2015年9月,“许昌三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”企业名称变更为“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”。
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40千吨/年石墨电极(焙烧)项目建设过程中,根据设计单位建议,对个别生产设备进行了调整,同时,根据河南省先后发布实施的《河南省炭素及石墨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批要求(试行)》(豫环文[2017] 347号)、《河南省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》(豫环文2019[84]号)等环保文件,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优化改造,经咨询环保相关管理部门,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,未加重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,不属于重大变动,不需要重新报批,该项目变更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。
截至目前,我公司40千吨/年石墨电极(焙烧)项目已建设完成,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要求,我公司对项目竣工日期及公开调试起止时间特此进行公示。
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40千吨/年石墨电极(焙烧)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于2020年11月竣工建成,2020年11月至2020年1月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。
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
2020年11月10日